不要把告别宣之于口

Once Upon An Artemis

Neither:

写给 @liTter 宝贝的,我的T君,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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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卡萨诺瓦给我挑一个信封。他问我干什么用,我用书敲他的脑袋,信封除了装信还有别的用途么?他那时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向我保证道,我绝对给你挑个符合你口味的。


 




他速度果然很快。但是令人绝望的是,他给我挑了一个过于清甜的——过于温柔的——过于和善的——粉红。他笑得很油腻,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邀功。买一赠一哟伊芙,他对我抛了一个媚眼,里面有美丽的粉红信纸。我又要克制不住我的手了,我怕我把这个家伙当场锤进医院。但是妈妈开学前就为我的隐藏暴力倾向叮嘱过我一百八十遍(“我的宝贝伊芙,这学期我不想开学第二天就听到你把同学揍进医疗翼的消息。”),啊真是麻烦。我习惯性地用手卷卷我脸颊旁的发丝。卡萨诺瓦,我不是写情书。我尽量保持着我的平静。修养、修养、修养——去他妈的修养。卡萨诺瓦一脸我懂的,我看着来气,很温柔地拍了他一下。大概是这家伙知道我发起狂来有多疯(我保证他没有忘记上次我是怎么面不改色地将一只大蜘蛛塞进他的桌兜),他立刻告辞。


 




我亲爱的——


 




我停住了。我不知道怎么称呼那个女孩儿,我现在知道的只是她的名字的首字母。算了,首字母就首字母。


 




我亲爱的T君:


      见字如晤。


 




我又停住了。该死,我不习惯这么含情脉脉地叙述。我不是个传统的女孩,我是个喜欢研究蛇类和蜘蛛的怪诞分子,或者研究封着远古昆虫的琥珀和玫瑰榴石的,甜蜜的小混蛋。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哭着对我爸说我要嫁给卡拉瓦乔,十三岁移情别恋上德彪西,十四岁诅咒所有的巴洛克,十五岁又想养个王尔德一样的小白脸。但是我妈致力于把我养成一个穆夏风格的神女,比如说雅典娜或者阿芙洛狄忒。我老早就知道不可能,我冷笑着舌战我妈,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阿芙洛狄忒,要做也要做阿尔忒弥斯,她缺少情欲、冷酷无常,但是又野心勃勃,鲜活馥郁得不像神明,想把身边的人都变成动物。






我妈脸色煞白:阿芙洛狄忒和阿尔忒弥斯能比吗!






我振振有词:他们都有同一个混蛋宙斯老爸。






扯远了,我继续写。


 








       谢谢你的MP3。摇滚乐很好,很迷人,我已经在亚马逊上买了披头士的专辑。这是一场很新鲜的听觉体验,但是不得不说这很不错。或许是这些音乐,或许是这些音乐之后的故事。总之,我很喜欢。


 








我因为没伞而遇到那个姑娘的。因为她也没有伞。我从来不听摇滚。但是她听。






我以前以为艾米丽搞的那个同学互助会纯属是个为了赚学分的愚蠢社团,但是谢天谢地有这个愚蠢社团,总之我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得到了一把伞。我不知道这个互助会是怎么操作的,但是管他呢,有伞就行。当然这把伞我没办法占为己有,我明天要归还;数量有限,还得跟顺路的同学共用。总之我得到了一把(和我的气质及其不相符的)碎花小洋伞,还有一个黑长直的漂亮姐姐。






这个漂亮姐姐的确很漂亮,她的学生制服穿的很整齐,海军蓝的百褶裙刚好垂在膝盖(而我已经把齐膝的裙子改成到大腿中部那么短),褐色圆头小皮鞋没有一点脏污,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对我说你好的时候笑得眼睛亮闪闪。啊,阿芙洛狄忒般的女孩子,我闻着她耳后清和的香味神游天外,从兰蔻想到丢勒的祈祷之手。面对不那么熟悉的人我还是有些作为女孩子的矜持,也可能是我一开始神游就过度沉浸,总之我没怎么说话。






但是漂亮姐姐说话了。她的声音和我想象的一样温柔,就像用细密羊毛的小刷子蘸上低脂奶油和蛋液;她说,我知道你,伊芙娜多,你是那个在校报的历史专区发李斯特和肖邦的同人小说的那个姑娘——






我如遭雷击。






漂亮姐姐继续说,其实我觉得你写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要中途掐掉。没有审出来稿子的隐藏倾向是编辑的锅。其实我更希望它能完结。






编辑也很无辜嘛。毕竟长篇作品要先前提交十章稿子,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笔者,我又不能让李斯特和肖邦在十章内立刻上床。










 


好像漂亮姐姐不是那个我想象中乖巧又温柔的漂亮姐姐。她看校园论坛,也转发川普的推特,知道学校门口那家甜品店的、被无数稚嫩的小女孩追捧的店长其实是个基,对学校的自助餐厅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价(“能做出那样难吃的食物也是一种本事”)。她提出要在地铁上分我一只耳机时我欣然接受。当我戴上耳机时那阵澎湃又有力的音乐震击我的耳膜——






Tequila in his heartbeat, His veins burned gasoline.


他的心跳中有龙舌兰酒,他的血管中流动着汽油。






她依旧笑得很甜。是重金属,她说,摇滚,Sebastian Bach。






我错了,她不是阿芙洛狄忒。或许相比起来我才是:我打架,我沉迷酒精,我在踝骨处纹身,我妄想用蜘蛛腿和秋海棠熬出魔药,但是我不听摇滚乐。其实我很喜欢那首歌,它叫18 and Life。哎,我十八岁,我却不能写出“我的心跳里有龙舌兰”,我只想着我还是愿意嫁给卡拉瓦乔。






临别时她把那只MP3借给我。我一看,粉红色。我走到家门口才想起来我还没有问她的名字,我把MP3翻过来,背面有一个很潇洒的T。










 


      我爱上了18 and Life那首歌。力量从音符里迸发进我的每一束脑电波。黄金时代真好,我还能像你一样,还能听重金属不会只觉得吵闹;我还可以在舞会上尽情地和每一个邀请我的人跳舞,还可以在台下对着地下乐队的主场吹口哨,还有不顾一切的勇气,还能笃信我一辈子都是这样的少年人。


      我在你的MP3中找到了不少好听的歌。事实证明没听过摇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我现在要把这个之前被我不晓得丢在哪里的缺失找回来。


      作为帮助我完整我的人生的回礼,我也要给你一个“人生建议”:阿芙洛狄忒的生活太无趣了,即使她美丽得难以比拟,我还是更喜欢阿尔忒弥斯;她是个丰沛又明亮的女孩儿,每一个举动都像一首嘲弄世界的象征诗。


                                                       你的     伊芙娜多


 










当晚我又做梦,我梦到世上无数的阿芙洛狄忒埋在宙斯的怀里哭,睫毛上有一点雪,因为阿波罗更爱阿尔忒弥斯。其实那一点雪就够惊心动魄,只是很快就化了,哪有朱砂血来的铭心刻骨;爱欲总是喜怒无常的,比起被留在画里,我对因为容颜而献上的吻兴趣缺缺。一个换身我又在森林里穿梭,我挽开弓箭,瞄准了巨蟒赤金色的眼睛。














-Nono-




放飞自我,这个风格写起来还蛮爽的。


表白我的T,她超级超级超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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